• <td id="mmomm"><option id="mmomm"></option></td>
  •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產品中心 > 預付卡章程
    產品介紹企業用戶產品卡面展廳服務指南預付卡章程

    天府通預付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發展,更好地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第三方支付服務,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天府通預付卡(以下簡稱“天府通卡”)是指成都天府通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府通公司”)采用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第三條 天府通卡面向四川省內社會單位及個人發行,是可跨行業、跨商戶使用的多用途商業預付卡,其載體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磁條預付卡、芯片預付卡含電子現金、電子錢包、具有唯一身份識別性質的密碼、串碼、圖形、電子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等。

    第四條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詞遵從如下定義:  

    (一)“購卡人”(也稱持卡人、用戶)指購買天府通卡用于支付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特約商戶”是指與天府通公司簽約,受理天府通卡進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預付金”是指預先充入天府通卡用于多用途支付的資金。

    第五條 天府通卡內的專用于乘坐公交的具有公交月票性質的乘車次數(以下簡稱“公交次數”)由成都公共交通集團公司負責管理,公交次數的辦理和使用需遵照其相關規定執行,公交次數不適用本章程的規定。

    第六條 天府通公司、購卡人、特約商戶及其他當事人均須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天府通卡辦理

    第七條 天府通卡分為記名卡和不記名卡。記名卡是指天府通公司預付卡業務處理系統中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天府通卡。不記名卡是指天府通公司預付卡業務處理系統中不記載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天府通卡。

    第八條 天府通卡以人民幣計價,購卡人購買天府通卡應支付卡片工本費,并應同時支付卡內預先充入的預付金。單張天府通記名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天府通不記名卡資金限額不超過 1000元,中國人民銀行如對預付卡資金限額做出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購買天府通記名卡或一次性購買天府通不記名卡1萬元(含)以上的,必須實名登記。天府通公司應當識別購卡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或影印件。代理他人購卡的,天府通公司應當采取合理方式確認代理關系,核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十條 購卡實名登記資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單位提交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

    (二)個人提交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

    第十一條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件、軍人身份證件、武警身份證件、港澳臺居民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等。

    單位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文、登記證書或其他能證實其合法真實身份的證明等。

    第十二條 購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購買天府通卡。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天府通公司應對轉出賬戶名稱和賬號,轉入賬戶名稱和賬號、轉賬金額等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 天府通公司在收到購卡人的貨幣資金后,向購卡人交付天府通卡,并向購卡人出具相關憑證,憑證上載明購買日期、購買金額、卡片號碼等事項。

    第十四條 卡片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押金租用等多種方式,其中押金租用方式辦理的卡片(以下簡稱“押金卡”)所有權仍屬天府通公司,辦卡時天府通公司出具的押金憑證和卡片,購卡人應妥善保管,押金卡可辦理卡片退卡;購買方式辦理的卡片所有權屬購卡人,不能辦理卡片退卡。

    第十五條 天府通公司有權向購卡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卡片工本費(押金)、補卡及換卡工本費等費用。天府通公司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一)卡片工本費(押金卡)

    1.押金卡

    以押金方式發行的卡片,僅限不記名卡,購卡人交付押金后取得卡片的使用權,卡片所有權仍屬天府通公司。購卡人不用卡片后可辦理退卡,押金不計付利息退還。

    2.紀念卡

    以購買方式發行的卡片,包括記名卡和不記名卡,依卡片品種不同價格會有所不同,執行價格以天府通公司公布的市場統一零售價為準。紀念卡所有權屬購卡人,售出后不能辦理退卡。

    (二)補卡及換卡工本費

    卡片掛失補卡以及超過2年質量保證期或人為損卡的卡片辦理換卡,需向天府通公司支付所補換新卡的工本費,其標準參見本條第(一)項。

    第十六條 天府通公司有權變更和調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變更和調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天府通公司應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并在公司網點及網站上公示。

    第三章  天府通卡使用及有效期

    第十七條 持卡人可憑天府通卡在特約商戶進行交易,使用范圍、交易規定和商戶優惠措施以天府通公司網點及網站上公布的最新特約商戶公告及特約商戶的店內明示為準,交易以聯機或脫機方式完成,并即時扣除預付價值,交易不可抵賴和逆轉。天府通公司有權調整更新特約商戶及天府通卡在特約商戶內的使用范圍。

    第十八條 凡持天府通卡進行的交易或使用卡號及密碼進行的聯機交易,均視為購卡人本人所為;基于持卡人聯機交易打印的憑證,或憑天府通卡芯片卡號或密碼等電子數據而辦理的各項交易所產生的信息記錄之一或全部均屬于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第十九條 天府通卡不可以兌換現金,不能透支消費,不得用于購買、交換非天府通公司發行的預付卡、單一行業卡及其他商業預付卡或向其充值。

    第二十條 天府通不記名卡遺失不掛失。天府通記名卡遺失可憑個人有效證件到天府通公司客服中心辦理掛失及補卡,補卡須按規定交納卡片工本費。

    第二十一條 天府通卡質量保證期為2年,從辦卡之日起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非人為損壞的,購卡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辦卡憑證、發生故障的天府通卡到天府通公司指定場所按規定辦理更換。超出質保期或人為損壞卡片的,更換新卡時應支付卡片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 天府通不記名卡有效使用期為5年,在本章程生效前已發行和使用的天府通不記名卡,其有效使用期從本章程正式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章程正式生效后新辦卡片則從辦卡之日起計算。超過有效期的卡片,將從第6年的第1個月的第1日起終止使用。天府通不記名卡到期后卡內仍有余額的,購卡人可到天府通公司客服中心辦理贖回手續。天府通記名卡不設有效期,可長期使用。

    第二十三條 天府通公司對長期閑置的天府通卡設定有卡片休眠期,期限暫定為1年。如果超過前述期限無任何交易,天府通卡自動轉為休眠狀態而暫停使用。用戶如需恢復使用需持卡到天府通公司指定網點等方式辦理免費激活。

    第二十四條 使用天府通卡購買商品后需要退貨的,特約商戶將資金退回至原天府通卡內,不得支付現金或退入其他賬戶內。預付卡接受退貨資金后的卡內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第二十五條 對于天府通記名卡,持卡人申領信息如有變動,應及時到天府通公司指定網點辦理資料變更手續。

    第二十六條 持卡人在天府通特約商戶使用天府通卡時,應遵守特約商戶的有關使用規定。

    第二十七條 持卡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天府通卡到天府通公司指定服務柜臺免費查詢其持有天府通卡一年以內的交易記錄。

    第二十八條 異議處理

    (一)持卡人對天府通卡交易數據或充值數據有異議的,可憑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和天府通卡在異議交易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天府通公司提出異議處理申請,若超過此期限提出異議的,天府通公司有權拒絕受理。

    (二)天府通公司受理持卡人的異議處理申請后,應進行查詢和核對。數據核對以天府通公司的交易明細數據為核對依據,以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憑證和其他證明材料為輔助依據。

    (三)異議申請經核對屬實的,天府通公司應按照核實的情況對交易數據進行調整和金額更正。異議申請經核對不屬實的,天府通公司應說明原因并有權拒絕其申請。

    (四)購卡人對異議處理結果存在爭議的,應通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途徑和方式進行處理。

    第四章 天府通卡充值

    第二十九條 天府通卡可反復充值使用,持卡人可就近到天府通公司充值網點辦理充值業務。天府通卡可通過現金、銀行轉賬或天府通圈存等方式進行充值,但不得使用信用卡為天府通卡充值。

    第三十條 天府通卡充值以10元起充,持卡人可自行選擇10元的整數倍金額辦理充值。單張天府通卡充值后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第三十一條 辦理一次性金額 5000元以上天府通卡充值業務的,不得使用現金,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辦理。

    第三十二條 辦理購卡充值時,天府通公司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購卡人出具相關憑證和票據。但對充值的預付金不能開具發票和計付利息。持卡人可在每次交易后向受理交易的特約商戶索要相關憑證和票據。

    第五章 天府通卡退卡及贖回

    第三十三條 天府通公司只受理押金卡退卡,而以購買方式發行的天府通記名卡或不記名卡均不能辦理退卡。辦理退卡時,持卡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無人為損壞且功能完好的卡片和辦卡時的押金憑條原件到天府通公司指定網點辦理押金退卡,天府通公司將卡片押金退還給持卡人,卡片及押金憑條由天府通公司收回。

    第三十四條 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卡片,如因持卡人保管不當,造成押金卡人為損壞的,天府通公司有權拒絕辦理退卡,押金不予退還。

    第三十五條 卡片人為損壞的判定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卡面有彎折、凹凸、劃花、扭曲、涂污、打孔、針刺、火燒、腐蝕、磨損等明顯損傷;

    (二)卡片經液體浸泡導致卡片受損、脫膠;

    (三)卡體有明顯缺損,如缺邊、缺角、分層、裂痕、斷裂、缺芯片、芯片碎裂等;

    凡有以上任一損壞情形的卡片,無論卡片是否還能使用,均視作人為壞卡。

    第三十六條 押金卡在辦理退卡的同時辦理卡內剩余資金的贖回,退卡和贖回應同時一次性辦理,不能分開分次辦理。

    第三十七條 天府通記名卡可在購卡3個月后辦理卡內剩余資金的贖回,贖回時持卡人應當出示記名卡及持卡人和購卡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由他人代理贖回的,應當同時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單位購買的天府通記名卡,只能由購卡單位辦理贖回。

    第三十八條 天府通記名卡贖回應由天府通公司將贖回資金退至購卡人的原購卡銀行賬戶。如購卡時采用現金購買或原購卡銀行賬戶已撤銷的,贖回資金應退至購卡人提供的與購卡人同名的單位或個人銀行賬戶內。贖回資金在人民幣100元以內時(含100元),可使用現金贖回。

    第三十九條 天府通公司將參照本章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識別和核對天府通記名卡贖回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確保與購卡時登記的持卡人和購卡人身份信息一致,并保存贖回記錄。

    第四十條 天府通不記名卡單張卡片余額在 100元(含)以下的可以辦理贖回。

    第四十一條 贖回天府通不記名卡(包括押金卡)時,天府通公司將核實和登記持卡人的身份信息,采用密碼驗證方式的天府通不記名卡還須核驗密碼,并保存贖回記錄。

    第四十二條 天府通公司在辦理天府通卡內余額贖回時,贖回資金應為卡內預付金余額的等值貨幣資金??▋扔囝~贖回只能一次性全部完成,不能分批分次贖回。天府通卡內的公交次數屬于公交月票性質,不能辦理贖回。

    第四十三條 天府通公司按照規定終止預付卡業務時,天府通公司應當向持卡人免費贖回所發行的全部記名、不記名天府通卡。 

    第六章 當事人權利義務

    第四十四條 天府通公司的權利

    (一)天府通公司有權要求購卡人按有關規定提供個人、單位的身份信息及證明文件。天府通公司可以通過購卡人提供的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系方式向其發送相關服務或事項通知。

    (二)天府通公司有權在對天府通卡用戶數據進行統計時使用購卡人相關數據,在業務推廣或經營需要時有權使用或披露該統計結果。

    (三)天府通公司有權制定天府通卡支付服務業務收費標準,并在網站及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四)天府通公司有權凍結偽造、變造的天府通卡以及購卡人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明文件購買的記名天府通卡,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五)天府通公司為購卡人提供的各種免費增值服務,天府通公司有單方終止的權利,且無須事先征得購卡人同意。

    )因不可抗力或供電、通訊、系統故障、政策變化等原因導致卡人使用天府通卡受阻的,天府通公司可以為協助卡人解決問題提供必要的幫助,但不承擔因此可能給卡人造成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天府通公司承擔的違約賠償總額不超過購卡人的直接經濟損失且不超過購卡人支付的預付金額,天府通公司不賠償購卡人的預期利益或其他間接損失。

    (七)天府通公司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減少或撤消業務種類,也有權拒絕或取消不符合要求的用戶的交易資格,而無須預先通知用戶,但應在天府通公司網點及網站上公示。

    (八)購卡人因天府通公司業務系統差錯、故障或其他原因經確定為不當得利的,天府通公司有權從購卡人的天府通卡中扣劃購卡人的不當得利所得或采取凍結注銷等措施,無須事先征得購卡人同意,用戶應該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條 天府通公司的義務 

    (一)天府通公司應當以書面形式或通過天府通網站等提供天府通卡使用的有關資料,包括預付卡章程、特約商戶、使用說明、商戶變更公告、收費項目及標準等。

    (二)天府通公司應依法對購卡人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披露,購卡人與天府通公司另有約定或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天府通公司有義務在技術上確保天府通交易平臺的正常運行,保證持卡人交易活動的順利。

    (四)天府通公司對交易系統的安全、有效、準確性負責。但不承擔通訊故障等非本天府通公司原因所引起交易中斷、交易錯誤等導致的交易糾紛責任。

    (五)天府通公司應向購卡人提供包括充值、交易查詢、咨詢、解鎖、激活、記名卡掛失、贖回、故障處理、換卡等配套服務。

    (六)天府通公司應當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客戶備付金管理等規定,保證用戶備付金的安全。天府通預付卡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如下: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戶名:成都天府通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備付金)

    賬號:7412 9101 8260 0021 933

     

    第四十六條 購卡人的權利 

    (一)購卡人享有按規定使用天府通卡的權利。

    (二)購卡人有權知悉天府通卡的使用范圍。

    (三)購卡人有權知悉天府通卡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四)購卡人有權知悉天府通卡的收費項目及標準。

    (五)購卡人有權知悉天府通卡的優惠條件和服務內容。

    (六)購卡人對天府通卡交易有疑問的,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天府通公司提出查詢或更正要求。

    第四十七條 購卡人的義務 

    (一)購卡人應當是具備履行本章程項下權利義務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單位。購卡人應按有關規定向天府通公司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證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偽造、變造身份證明文件購買天府通卡。

    (二)購卡人未妥善保管天府通卡,導致天府通卡損壞、遺失、滅失的,應當自行承擔經濟損失。購卡人對天府通卡、密碼或密鑰保管不善,導致他人冒用天府通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購卡人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三)購卡人不得在天府通公司指定場所以外的其他場所使用天府通卡。購卡人未按約定進行交易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自行承擔。

    (四購卡人和其他單位及個人不得偽造、變造天府通卡,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天府通卡,不得私自設立天府通卡交易場所,不得倒賣天府通卡。違反者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五)購卡人承諾自己在使用天府通卡時實施的所有行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各種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對于任何法律后果的發生,購卡人將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所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購卡人不得利用天府通卡從事非法或不正當的交易。購卡人從事非法活動或不正當交易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由購卡人獨立承擔。

    (六)對因購卡人違反上述條款,引致索賠、訴訟及其他程序致使天府通公司受到損害的,購卡人應承擔一切包括賠償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慣例執行,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如天府通公司與購卡人另有約定的,遵從雙方約定。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第十五條所述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正式執行,以天府通公司另行發布的通知為準。實際執行的收費標準和實施細則不超過經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的標準和范圍。天府通公司的通知應按有關規定提前在天府通公司網點及網站www.abangisland.com)上公告。

    第五十條 天府通公司如需變更本章程,應提前30日在網點和網站的顯著位置進行公告,章程修改或調整經公布后即生效,無須另行通知。新章程中涉及新增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降低優惠條件等內容,天府通公司在新章程生效之日起180日內,對原有客戶繼續按照原章程執行,從新章程生效之日起新辦卡客戶則按照新章程執行。超過180日后,新章程對所有當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五十一條 購卡人在購買和使用天府通卡前,確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章程的全部條款,雙方對章程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章程涉及的權利義務、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的法律含義有了準確無誤的理解。購買和使用天府通卡則視為同意遵守本章程并接受本章程的約束。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章程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三條 在履行本章程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天府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與現行或未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等規范性文件的強制性規定發生沖突時,以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為準,天府通公司、購卡人、特約商戶及其他當事人均不得因執行現行或未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等規范性文件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視為違約。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由天府通公司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自202151日起正式施行。

     


    ×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专区
  • <td id="mmomm"><option id="mmomm"></option></td>